雄安新区启动区地下空间详细实施方案
河北
-保定市
雄安新区启动区地下空间详细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项 目 概况: 雄安新区启动区地下空间详细实施方案 招标项 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雄安新区公共资 源 交易 服务平台 ( http )及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 . hbiddinp.com) 获取招标 文 件,并于 2023年06月27日 9 点3 0分 (北 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20230012
项 目 名称: 雄安新区启动区地下空间详细实施方案
预 算 金额 : 639万元
最高限价 : : 639万元
采购需求: 深入研究地下空间实施内容和建设管控策略,提出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建议,编制雄安新区启动区地下空间详细实施方案。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实施地点 : :河 北雄安 新 区;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服务期结束,完成合同约定提交的所有成果视为服务期结束。
本 项目 (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 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3 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3 0% 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 60%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18 % 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 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2)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 信用记录以 “信用中国 ”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 单位 负责人 为同 一 人或者 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 一 合同同项 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在 “中国”网站查询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02 日 0 9 :00 至 2023 年 06 月 08 日 1 7 :00 (北京时间,下同)同时登录雄安新区服务平台( )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 // )(以下简称 “ 惠招标 ”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网上自行,投标人须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的招标文件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27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中心第一开标厅 ( 安新县建设大街 266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线上提交地点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 未在雄安新区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雄安新区服务平台”( ),点击首页左下方的 “供应商”按钮访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用户登录 ”,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投标人网上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之后,即可参与投标。供应商按项目从“雄安新区服务平台”网上完成关注,并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关注本项目并招标文件,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2 、惠招标注册登记:供应商须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惠招平台 - 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惠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 4007809998 。
3 、供应商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雄安新区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关注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 ,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 http : // )进行咨询办理。
5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8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雄安新区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9 、雄安新区中心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工作提供场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并依法合规进行处理。
10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联系方式: 0 312 —5 6286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 2号
联系方式: 0 10-687332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晋钊
电话: 0 10-68 9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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