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中央创新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中央创新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中央创新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鹏智园创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鹏智园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约 7508.18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799.70 ㎡,二层建筑面积:2671.90 ㎡,三层建筑面积:1733.85 ㎡,五层建筑面积:1302.73 ㎡。一层为中央创新区展示、企业产品展区等;二层为设备机房,会议、办公、多功能培训等;三层为共享实验室,包含:检测平台、样品交接及配置区、生物检测实验室、色谱检测区、质谱检测实验室、试剂室、气瓶室、医疗器械检测区、普通仪器检测室、UPS/IT机房区等;五层为定制共享实验创新区等。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大街769号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A5栋(203#厂房)。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除实验室设备及仪器、家具及多媒体设备外所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须在联合体中的施工资质满足方注册)。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资质满足方注册)。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其他要求: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三、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四、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五、特别提醒:(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中心”自行查找、、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3)启用石家庄市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CA驱动安装程序20210325",地址:石家庄业务指南-中心。(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完成获取保证 金账号、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备注: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石家庄网站上自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河北省、石家庄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石家庄网站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进入石家庄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六、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5 09:00至2023-06-25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石家庄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鹏智园创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恒山街38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人: | 孙立彬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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