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狮大道西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金狮大道西升级改造工程(107国道至南航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26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不通过 | 因没有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通过形式评审 |
6 | (主)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温工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36897092
-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3年06月06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