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陕西省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3-AK-021
项目名称:陕西省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1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1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机关食材供应):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77,48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77,48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食品采购 及配送服务 | 机关食材供应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77,480.00 | 1,077,480.00 |
合同包 2 (特勤食材供应 ):
合同包预算金额: 854,1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54,1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食 品采购 及配送服务 | 特勤食材供应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4,100.00 | 854,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3.7、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 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 ( 或法人授权书 ) 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钻石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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