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延安市
项目概况
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2023-013
项目名称: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34,382.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34,382.3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34,382.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34,382.37 | 2,534,382.3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店界路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参加谈判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员B证;
(5)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6)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税收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12)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1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到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获取采购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石堡中心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工
电话: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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