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经济开发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
-宜宾市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江安经济开发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 151号中环壹号大厦10楼18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6 月 20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MJS-ZC-2023-05
项目名称: 江安经济开发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元 ) : 410000.00
最高限价( 元 ): 410000.00
采购需求: 江安长江大桥北桥头缓堵工程拟对江安长江大桥北桥头平面交叉以及交叉范围内道路进行改造,拟将路面加宽。其中省道 214线拟改造长度为330米;工业大道拟改造长度为380米。
亢家桥人行桥新建工程拟新建 3*16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桥长56米,桥梁宽度2.5米。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道路路面整治工程拟对长江大桥北桥头至经开区天宜锂业段道路进行路面整治,整治长度 7.5公里(不含江安长江大桥北桥头缓堵工程处置范围),整治面积约78800平方米,并设置公交站台10处(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6 月 7 日 至 202 3 年 6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 151号中环壹号大厦10楼18号 ) 方式: 网络获取: 获取磋商资格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及报名登记表 , 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供应商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 ,经办人员应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需备注: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3262653493 @qq.com )。注: ① 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报名联系: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待确认报名成功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对应 供应商 的经办人邮箱 。
售价: 4 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6 月 20 日 10 点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宜宾市江安县中心(江安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6 月 20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宜宾市江安县中心(江安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 “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 上 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石子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 151号中环壹号大厦10楼1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