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磋商公告
西藏
-日喀则地区
日喀则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平台登录,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7日 10时1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4876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如有):0
本工程概况:
光伏8万千瓦,储能6.4万千瓦时。
本工程地点: 萨嘎县、定结县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规定的建设时间,具体以开发投资协议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竞配项目概况与要求
(一)竞配项目 基本情况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共2个,项目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萨嘎县光伏+储能项目 | 光伏3万千瓦,储能2.4万千瓦时 | 萨嘎县 | |
2 | 定结县光伏+储能项目 | 光伏5万千瓦,储能4万千瓦时 | 定结县 |
( 二 )竞配范围
择优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中选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 三 )项目建设期
资源配置后,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组织实施。在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取得备案(核准)后需在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建设时间要求全容量并网投产。未按照建设时间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将采取惩戒措施,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 四 )储能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储能规模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二、 申报企业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
(二)同一个项目一个企业集团(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身份参加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竞争性配置。子公司申报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的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
(三)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
(四)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能力和业绩。中选企业获得项目建设指标后,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的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7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12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平台登录,
方式: 网上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7日 10时1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平台登录,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7日 10时10分
地点: 日喀则市中心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喀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青岛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日喀则市吉林路矿业四安居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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