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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务段百子湾区域新建混凝土道路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北京

发布时间:2023-05-10
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务段

项目名称:北京工务段百子湾区域新建混凝土道路项目

项目地点:百子湾料场

项目规模:对动力设备车间道路、百子湾料场道路进行建设共计 2 处,长度合计为 230 米,宽度 5.5 米,总面积 1265 平方米。

项目要求:

1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成交价一次性包干,在工程范围内由于成交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成交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采购人同意。

2 .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3 .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 5 月底前结束。开始实施日期以成交后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成交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成交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二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 .质量要求:

( 1 )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2 )单位工程的验收必须经成交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 3 )项目竣工前 2 天,成交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 4 )成交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主材质量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 5 )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5 、项目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名日期: 2023.5.10——2023.5.14

报名地点:北京工务段材料科 411 室

联 系 人 :曹全利

电 话: 51833525 ()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须是 集团公司工务系统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库内的 B 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资料向招标人报名。

该项目的发包方式为 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为 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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