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货运安全信息采集设备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货运安全信息采集设备(物联网卡)采购二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XZ2023-01-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货运安全信息采集设备(物联网卡)采购二次公告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西车站货运安全信息采集设备(物联网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二、采购项目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配置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手持终端物联网卡 张 84 每卡提供不低于4GB/月流量,提供服务36个月 按合同约定 按合同约定
四、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售后服务
1.质量标准:
物联网卡提供不低于4GB/月流量,提供服务36个月。
2.技术指标:
参照《铁路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2022总体技术方案》 6.1.2 移动手持设备网络结构。
站车交互服务平台在终端上提供移动终端应用的平台接入服务 SDK,为客票、客管、客调、货 运等终端应用提供统一的双中心 APN 接入、数据通信、位置上报等数据传输服务。
利用中国移动 4G/5G 的专用 APN 通道,实现安全的移动无线接入。通过中国移动 APN专线接入国铁集团站车交互无线接入服务平台,实现终端认证和安全接入,同时提供应用数据的加密解密、协议适配和转换以及数据转发功能,将应用请求转发至管控平台移动应用服务。
依托既有站车无线交互平台和专线通道,实现管控平台的移动终端应用安全接入和数据交互服务。移动手持设备安装 5G 物联网卡,访问站车交互平台外服网接入区,并利用 95306 网外网服务器,穿过铁路安全平台,实现内外网的打通。
3.售后服务:移动手持终端物联网卡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
内流量免费。自设备安装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相关软件,并联调接入测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算。
五、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16时00分截止。
谈判会议地点:包头西站机关四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电话:,联系人:
报价人需为注册企业,并在网上报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专用物联网卡的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
1.2.财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至2022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铁路系统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1.5.其他要求
(1)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呼和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设备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2)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提供铁路专用物联网卡服务商中国铁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6日 21:25至 2023年6月11日 09: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4日 18:00 ,地点为 包头西站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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