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财务系统项目公告
江苏
-南通市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委托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财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财务系统项目
二、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1 、继教院收费管理系统
序号 | 应用 | 内容 | 建设性质 | 数量 |
1 | 继教院收费管理系统 | 配置管理 | 新建 | 1 |
2 | 系统管理 | 新建 | 1 | |
3 | 培训项目 管理 | 新建 | 1 | |
4 | 退费管理 | 新建 | 1 | |
5 | 成绩管理 | 新建 | 1 | |
6 | 票据 管理 | 新建 | 1 | |
7 | 对接 复旦天翼在线缴费 对账 | 新建 | 1 | |
8 | 统计 分析 | 新建 | 1 | |
9 | 微信公众号平台 | 移动端展示 | 新建 | 1 |
10 | 数据交换及接口系统 | 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 | 新建 | 1 |
11 | 与学生管理系统对接 | 新建 | 1 | |
12 | 与成教管理系统对接 | 新建 | 1 | |
1 3 | 复旦天翼 缴费 系统 对接 | 新建 | 1 |
2 、财务在线报销与投递系统
序号 | 应用 | 内容 | 建设性质 | 数量 |
1 | 财务在线报销与投递系统 | 基础要求 | 新建 | 1 |
2 | 在线报销与审批 | 新建 | 1 | |
3 | 投递软件 | 新建 | 1 | |
4 | 投递监控大屏 | 新建 | 1 |
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80 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法》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资质。
(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即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3)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具备满足开展业务的经营场所,组织框架,人员规模,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贰仟元。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 6 月 2 7 日 1 0 : 30 (北京时间) ( 本招标信息在江苏省( 、中国及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m)公开发布,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 1号建行南通分行 1011 室。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获取时间: 2023年 6 月 7 日至 2023年6月 14 日。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9.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投标人应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9.2.1 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并上传至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ht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招标文件。
户名: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 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转账 ,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以及 “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9.3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同时提供开票信息,如未提供开票信息,代理公司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到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m/)打开平台登录页面,点击【常用文件】菜单,在常用文件页面中找到投标客户端。后,按照软件提示完成安装操作。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客户端的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m) 加密上传 。
9.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通市姚港路 1号建行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通市姚港路 1号建行
十二、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招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相关单位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投递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