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工程
辽宁
-抚顺市
交易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
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21040090429165 发布日期: 2023-06-07
监督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周东震
监督部门电话
项目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草市镇东大道村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40090429165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26.9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新建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地面719平方米,新建砖砌地面2147平方米。新建牛棚1座,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新建饲料区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新建生活、消毒设备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新建化肥池、污水储藏池1座。新建消防水池1座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321040090429165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新建清原县草市镇东大道村养牛基地,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地面719平方米,新建砖砌地面2147平方米。新建牛棚1座,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新建饲料区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新建生活、消毒设备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新建化肥池、污水储藏池1座。新建消防水池1座。
投标保证金
3.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7-0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357.0266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6-08 00:30至2023-06-14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中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隆达世纪花园12号07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29 0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抚顺市中心六楼(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开标时间
2023-06-29 02: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抚顺市中心六楼(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中国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附的所有人员应是本企业的在职(注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执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证明材料。 3.购买文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人
孙秋实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隆达世纪花园12号07室
联系人
刘思巧
电话
02452407009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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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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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思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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