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9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标段暂估价果园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雄安新区9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标段暂估价果园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9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标段暂估价果园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保定市林业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分包工程名称雄安新区9号地块一区造林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标段暂估价果园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700亩合同估算价1820(万元)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9号地块内 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计划2019年3月10日开工,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栽植工作 ,养护期为全部栽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6个月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 6招标范围(1)建设一个面积为700亩的高标准现代示范果园,并完成后续3年养护。果园内选种的果树种类为:苹果树、梨树、桃树及樱桃树、枣树;(2)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养护等工作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 (1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该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成功完成的合同额为人民币两千万元及以上或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的类似果园或园林绿化种植业绩。对于联合体,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有类似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风景园林、规划、林业)中(含)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财务要求: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时,应提供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的联合体成员组成的书面说明,购买招标文件且填写《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资质,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成功完成的合同额为人民币两千万元及以上或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的类似果园或园林绿化种植业绩。对于联合体,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有类似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时,应提供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的联合体成员组成的书面说明,购买招标文件且填写《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02至2019-02-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2-28 09:00,地点为河北省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83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
邮编: | / | 邮编: | 100027 |
联系人: | 杨峰 | 联系人: | 裴啸 |
电话: | 13398184779 | 电话: | 010-84865055 |
传真: | / | 传真: | 010-8486525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fuq@biddingcitic.com |
网址: | / | 网址: | www.bidding.citic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711021018260003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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