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燕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
-来宾市
江燕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项目编号: E4513002881001758001 )更正公告( 二 )
一、项目名称 : 江燕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 E4513002881001758001
三、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街道357号
联系人: 蒋常务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01号
项目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四、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 5 月 30 日
五、变更日期:2023年 6 月 11 日
六、变更内容:
1、 第 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2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现更正为:(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 3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2023年《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2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其中:2023年《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2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现更正为: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2023年《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3 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 ”;“其中:2023年《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3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按更正后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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