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通讯中台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人:南京农业大学
2 、项目名称:通讯中台运维服务采购
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学校在2021年6月份采购了通讯中台系统,系统支持多渠道消息推送,包含企业微信、短信、邮件、微信服务号消息渠道;支持多消息样式推送包含文字消息、图文消息、外链消息、表格消息推送;支持多种模式消息推送,包含通知类消息和待办类消息。可以通过待办消息接口能力,集成最多跑一次、OA、业务审批流程的办事消息推送和确认;支持以人为发送者的消息手动发送;支持接收对象的标签管理,包含师生人员的校区、职务、职称、毕业年份、生源地、院系、专业、班级等数十种标签。通讯中台将系统、人、数据有序连接,实现“智能感知,主动服务”的理念。2022年6月份通讯平台升级,增加了公众号手工发送消息、公众号已发消息统计、短信模板管理模块、第三方接口改造、消息统计增加公众号消息、手机端消息订阅页面增加全选、全不选及搜索功能。目前学校前期已建设了通讯中台,随着业务系统不断接入加大,目前系统已无法满足当前使用要需求,需要新增一些功能来更好的赋能业务系统与全校师生。
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100000元 拾万元整
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通讯中台”是我校“校园大脑”的消息中枢,是数字化校园构建的核心基础平台之一。升级项目是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系统优化和功能升级,需要有一定的开发和维护连贯性要求。同时,项目涉及到敏感数据的保护,同一供应商实施有利于保障数据的安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根据校内招标采购结果,本项目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如下:
名称:
三、谈判情况说明
谈判文件(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理科南楼F126。
谈判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理科南楼F12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投标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制作需求,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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