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杭锦后旗团结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项目施工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中标公告
项目编码
2023-06-1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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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杭锦后旗团结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项目(2023年度)施工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杭锦后旗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杭锦后旗团结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项目(2023年度)施工 杭SL2023-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杭锦后旗团结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项目(2023年度)施工第二标段 杭SL2023-001-01-02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杭锦后旗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17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1441936.0000 |
工期(交货期) | 306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甄金平 担任天祝县安远镇绿色生态廊道整治项目项目经理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甘262192045682 |
企业业绩 | 1、承担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乌拉特前旗白彦花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021 年度) 第三标段的施工;2、承担鄂托克前旗 2021 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荒漠化治理草原任务)施工三标段的施工;3、承担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采购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2020 年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的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安全员:何育佳,安考证书,甘水安C20230000093;2、施工员:何景,岗位证书,SGL-20216201049;3、质检员:段铸年,岗位证书,SGL-20216201000;4、材料员:胡笑天,岗位证书,SGL-20216201061;5、资料员:高帆,岗位证书,SGL-20213201053;6、造价员:齐锦山,岗位证书,ZJG-201462003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1438002.0000 |
工期(交货期) | 306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燕 担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鄂托克前旗 2021 年乌兰胡舒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蒙2需解锁8 |
企业业绩 | 1、承担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鄂托克前旗2021年乌兰胡舒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的施工;2、承担杭锦后旗永明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22 年度)施工第二标段的施工;3、承担2020 年沙源工程人工造林灌木造林的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安全员:郝海斌,施工管理岗位证书,蒙SL-20180629;2、施工员:马新利,施工管理岗位证书,蒙SL-20180603;3、质检员:田志雄,施工管理岗位证书,蒙SL-20180651;4、材料员:张志远,施工管理岗位证书,蒙SL-20180600;5、资料员:邢耀飞,施工管理岗位证书,蒙SL-2021044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1435303.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306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白永智 担任2019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和巴彦套海镇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项目经理。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2需解锁 |
企业业绩 | 1、承担2019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和巴彦套海镇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的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安全员:高娜,施工管理证书,蒙SL-20210427;2、施工员:张磊,施工管理证书,蒙SL-20210456;3、质检员:邢慧霞,施工管理证书,蒙SL-2210401;4、材料员:华龙艳,施工管理证书,蒙SL-20210454;5、资料员:朱雅玲,施工管理证书,蒙SL-2021041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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