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32023066002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设计[2023]06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西太(挂)2021-034号地块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1-120103-89-01-71974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2727万元,银行贷款:5227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7109.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津西太(挂)2021-034号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47109.4平方米,该项目占地面积165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109.4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33109.4平方米,包括住宅及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总投资额115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河西区 规划太湖路与规划定江道交口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西太(挂)2021-034号地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该项目占地面积165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109.4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33109.4平方米,包括住宅及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最大高度大于 50 米,最大层数17层,最大单跨9米,最大单体面积约6881.2平方米。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总投资额390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1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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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若为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6)施工负责人1名,由正项目经理担任,并具有投标人出具的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7)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8)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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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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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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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处现场递交资料原件,递交前需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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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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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郭志辉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21号增1号
邮政编码: 30000 联系人: 付工、张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民佶 (印鉴)
办公地址: 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300204 联系人: 李振、马建荣、王意静、赵文、高珊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付工、张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21号增1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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