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
-漳州市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招 标 人: 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人地址: 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522.08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467.2346 万元;预算审核价为4500847元(含暂列金12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5日 09:30
工程交易地点: 华安县中心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中标价: 肆佰万贰仟陆佰零叁元整 【小写:¥ 4002603 元( 含暂列金12万元 )】
项目负责人: 陈镜乾 证书编号: 闽2352012201253404
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质量要求: 本工程根据(漳路办〔2021〕18号)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管理、验收,质量应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及相关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 黄海强(组长)、谢笑芝、丁建文、张丽雅、叶长全
废标情况: 福建省道桥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在第一信封中技术负责人未提交职称证明,不符合评标办法的3.5.5款,评审不通过;福建强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在第二信封工程量清单内容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费等没有按招标人发布的金额填写,不符合评标办法的2.1.1、2.1.3中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7)款,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 202 3 年 6 月 7 日至 202 3 年 6 月 19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
招标人: 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日期: 202 3 年 6 月 6 日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暂停招投标活动 公告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 本次招标 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决定 暂停 相关 招投标活动,待异议处理结果完成后再继续招投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 心
招标代理单位:需解锁
202 3 年 6 月 9 日
关于恢复“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关于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于 202 3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在 华安县中心 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于 202 3 年 06 月 07 日在媒介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202 3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 3 年 06 月 19 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质疑函,于202 3 年 06 月0 9 日发布“ 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暂停招投标活动 公告 ”。
经调查了解,异议已处理完毕,恢复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原202 3 年 06 月 07 日发布的“华安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内容不变,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 3 年 06 月 14 日至202 3 年 06 月2 5 日。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 心
招标代理单位:需解锁
202 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