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鹰厦、峰福线7座牵引变电所110kv六氟化硫断路器采购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江西
-南昌市
成交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鹰厦、峰福线 7座牵引变电所110kV六氟化硫断路器采购项目 招标评审结果 公 示
各投标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鹰厦、峰福线 7座牵引变电所110kV六氟化硫断路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 202 3 ﹞ 113 号 ),于 202 3 年 6 月 16 日, 采用 电子招投标 形式进行了招标, 并 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评标 。现将该项目 评审结果 公示 如下:
序 号 | 中标候选人 |
1 | 需解锁 |
公示 期为 202 3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19 日 。 在 公示 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 公示 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 提供 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 23478
电子邮箱: 179836726 @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 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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