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0222-00005-新-312-乙项目_候选人公示
辽宁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20230222-00005-新-312-乙(等保部分)项目 于2023-05-26 11: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 需解锁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2023-06-02 22:00 。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刘杰、侯利伟、俞芳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 )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 公司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