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千阳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X2023(018)CG
项目名称:千阳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86,448.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办公楼、致远楼、男女生公寓楼、餐厅外培面改造及男女生屋面防水改提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0,000.00 | 986,448.94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1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千阳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与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校舍改造提升项目为同一项目。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回执单 (注:回执单须开标时携带)。
4、文件:报名成功后,方可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陕西省平台-服务指南-专区-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
6 、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 、 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ml)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
地址: 千阳县千桥南龟山口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202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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