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都宾馆培训楼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东都宾馆培训楼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泰安东都宾馆培训楼安全改造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安君通东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TS-GC-20230518-01001
2.2 项目名称 : 泰安东都宾馆培训楼安全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79号 。
2.4 建设规模: 培训楼位于宾馆内西北区域,占地面积296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57.02平方米。培训楼共2层,共有标准间客房32间,床位64个;会议室2个,能容纳80人。
2.5 工期要求:本次项目工期 4 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 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安全改造项目, 改造内容主要涉及拆除、结构加固、建筑、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通风排烟系统、空调系统、室内装修、外立面、屋面、门窗、标识、楼体亮化、室外管网等, 具体 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不含活动家具、家电,但固定家具、窗帘、软装布艺、艺术品摆件、会议室设备等均在本次范围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9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5869853.32 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 估 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 :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②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 (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 ) ,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 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 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公告时 间 :202 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 3 年 6 月 25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3:30-16:30。
4.2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 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 证书办理指南 (投标人 )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 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 ),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 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网服务指南-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 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 (答疑/ 变更、更正公告 ) 信息, 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 23 年 7 月 12 日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 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安君通东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79号
邮 编 :271000
联系人: 宗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 编: 100071
联系人: 董月红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 (质疑 ) 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 (供应商 ) 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议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监督电话: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15号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