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钢结构焊缝、工程实体、基桩质量第三方检测
四川
招标公告
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钢结构焊缝、工程实体、基桩质量 第三方检测 | |||||||||||||||||||||||||||||
招标编号:TF-2023-32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钢结构焊缝、工程实体、基桩质量 第三方检测 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四川省人民政府 以 铁总发改函〔2019〕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天府站位于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主城以南,天府新城以东。 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主要包括:天府站按南北场规划设计,成自铁路新建南场,设6台11线,北场预留6台11线,总规模12台22线。站区规划以铁路站房为中心,车站南、北两侧均设站前广场。 天府站采用高架形式,±0.000(站台面)相当于绝对标高509.250m,东西长约450m、南北宽约500m,站房高度为62.8m。本次招标的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为除±0.000以下基坑与主体结构以外的所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1.2万 m2,包括站房及相关工程、配套交通枢纽工程和一体设计北场工程,其中站房工程约12.02万m2、站区工程约6.57万 m2、成自停车场约4.38万 m2、市政配套工程约38.23万 m2。项目具体包括高铁站房范围内高架层、站台层、出站层、站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综合换乘中心、公交接驳、大巴接驳、出租车场、社会车停车场、网约车场、物流通道、城市活力空间、铁路自营停车场、城市通廊、配套商业、市政道路等)以及既有线防护等。 2.2招标范围: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天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剩余工程钢结构焊缝、工程实体、基桩质量第三方检测。含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所有检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及建设单位安排的临时检测任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类、建筑地基基础类、主体结构类、钢结构类),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 资质认定证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的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相应检测内容。 3.1.3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 3.1.42018年至2023(近5年),至少具有1项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业绩(含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1.5与相应标段的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四川省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 | |||||||||||||||||||||||||||||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 |||||||||||||||||||||||||||||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0 元人民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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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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