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银屏镇芙蓉村等3个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合肥市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银屏镇芙蓉村等3个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3AMMGZ000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 1 4日
开标日期:2023年0 5 月 04 日
巢湖市银屏镇芙蓉村等3个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文一名门绿洲25栋290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玖元贰角贰分 (¥4638419.22元)
质量: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凤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龙岗村三塘组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陆拾叁万陆仟玖佰玖拾陆元贰角陆分 (¥4636996.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 银屏 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银屏镇吕婆店
联系人: 窦家祥
联系方式: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
地址:巢湖市翡翠华庭商业A座307
项目负责人: 胡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公示期:2023年0 5 月 0 5日至2023年0 5 月 08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需解锁
2023年0 5 月 05 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2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5-05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0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巢湖市银屏镇芙蓉村等3个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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