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2023年中省指挥、刑侦派出所警用装备、办公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2023年中省指挥、刑侦派出所警用装备、办公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XZBDL2023-ZC-GK1004
项目名称:2023年中省指挥、刑侦派出所警用装备、办公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刑侦技术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58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86,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械设备 | 刑侦技术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6,300.00 | 586,3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合同包2(中省办公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8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8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警械设备 | 中省办公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8,000.00 | 1,488,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合同包3(警用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79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97,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警械设备 | 警用装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7,700.00 | 797,7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刑侦技术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中省办公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警用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刑侦技术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中省办公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警用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2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m1
2.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本次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西安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 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西安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8.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用于备案。采用电子化评审系统的采购项目,其纸质投标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分别装订成册。项目分标段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准备投标文件。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雪
电话: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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