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除磷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除磷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L-2023-LNDLFW20
项目名称: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除磷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为其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除磷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一家单位为其指定服务单位,负责除磷药剂投加系统的改造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性采购,本项目需在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并按要求填写回执邮箱中的《报名表》以确保报名成功,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N2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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