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JQY2023-020
项目名称: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 2023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埔路、御峰路、时代路等八条市政道路雨、污管道CCTV检测、清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内容须含CCTV检测)或由行业协会颁发的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投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各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合同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中心村增强西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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