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LED显示屏等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LED显示屏等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LED显示屏等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泉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1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剑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泉德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
一、采购项目内容
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咨询为免费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
一、 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清单 | 项目预算 |
1 | LED显示屏 | 1、LED大屏及配套设备3套 2、音频灯光及配套设备1套 | 125.66724万元 |
二、方案递交注意事项及其他事宜
(一)报名条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参与方案征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备注:以上材料与设计方案一并提交,未递交的方案无效。)
(二)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三)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应征单位方案递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18:00(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
(四)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本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招标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方案,采购人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方案,亦可在本次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五)征集方案要求:
1.征集项目具体要求:
1.1方案包括至少须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和内容,并对基本要求和内容进行详细优化后的方案。
1.2针对LED同一品牌的授权方案最多不超过3家供应商参加,若同一品牌的供应商超过3家提交征集方案,则按照提交方案的先后顺序入围方案评选环节。
1.3项目的预算仅供各潜在供应商参考,本次提交的方案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
1.4项目纸质方案一式叁份,统一用A4纸,不得写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封面采用白皮,否则按作废处理,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U盘)文档一份(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1.5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单位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单位任何的费用。
2.现场踏勘:
2.1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上午 09:00 ,联系人余剑锋 。
2.2勘察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192号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3.所有征集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采用本次征集的方案文件用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优化,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供应商递交了征集方案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4.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5.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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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5.66724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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