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4018806058
项目名称: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0,9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包组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 3,140,9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对天河、海珠、黄埔、增城、从化五个行政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40,990.00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包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联合体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预留部分合同份额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金额的70%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注:如果供应商本身为中小企业生产,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附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锋先生 ,)”,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5.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6.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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