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湛江奋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第一期)[项目编号:JG2023-287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豫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荣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河南建工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科建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华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8 | (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成)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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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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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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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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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湛江奋勇高新区规划与开发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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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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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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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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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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