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排污权交易业务办理第三方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广东
-佛山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2023年排污权交易业务办理第三方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排污权交易业务办理第三方服务 1项 总价 2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0,000.00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是纳入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佛山市 也是省批准的首个试点地级市,省要求 佛山市 先行先试、勇于创新,为全省推广实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二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不仅涉及工业企业的排污信息,还涉及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数据和商业数据,数据保密要求较高。此外,该工作还涉及大量的非税收入资金管理以及交易合同管理,对财务、法律专业知识以及财政资金安全要求也较高。
三是 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属全资国有企业,其业务指导和行业主管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根据《关于研究组建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6〕156号),佛山市政府明确要求“ 要成立佛山市排污权政府储备出让管理中心并接受政府委托,积极承担排污权政府储备和出让管理工作,为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排污权交易服务 ”。
综上所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1:
地址 1: 佛山市禅城区兴业二路佛山市供水总公司内办公楼第二层
四 、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 2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528000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吕
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528000 电邮:
3.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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