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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辽宁

-

抚顺市

发布时间:2023-06-26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5/11】【我要】【关闭】

(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00-00192

项目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至9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项目供应商代表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
2.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地  址: 新抚区武功街11号(市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中心6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3/6/26】【我要】【关闭】

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3-210400-00192

项目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西岗区白云新村81号1单元4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C23240000殡葬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服务要求:★每份骨灰(含3位家属)的海葬服务及各种附属服务,采购人及家属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其中: 1.租车服务:保障参加海葬人员从抚顺市集合地点(市民政局)出发至海葬活动登船地点往返交通,提供具有合法手续的49(含)座以上、车况优良的空调客车。 2.租船服务:提供每份骨灰3位家属的登船服务,并运送至相关部门批准的人体骨灰倾倒区域,运载工具须具有全年《船舶适航证书》,单次单船载客99(含)客位以上,且海葬船舶有足够室外空间,满足单次单船骨灰同时撒海的操作空间,供应商需提供船舶图片。3.食宿服务:为3位送行家属提供住宿环境为四星级酒店或等同于四星级酒店的场所,设备齐全,卫生、整洁。住宿标准为2-3人标准间客房;伙食标准为正餐2顿、早餐1顿(正餐为10人一桌套餐、每餐12菜一汤主食不限量,早餐为每人最低30元标准、正餐为每人最低80元标准)。 4.派遣工作人员驻我市海葬组织现场为海葬家属办理各类手续、提供咨询等服务。 5.保险服务:为每位参加海葬人员(包括各类工作人员)购买海葬活动全程保额为10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 6.海葬殡葬服务:提供3位家属海葬活动所需的各种殡葬礼仪服务及祭祀用品,包括每份骨灰提供一个降解容器,活动过程中使用的毛巾、手套、环保手提袋、绒布袋、鲜花、花瓣、饮用水等。 7.布置海葬船只用鲜花和花束。 8.提供集体海葬礼仪服务。不允许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9.海葬安全服务:提供海葬活动全程的安全保护措施,其中包含必备的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及乘车、乘船安全防护用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能转包。 11.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骨灰海葬全流程服务,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争议事项、民事纠纷承担责任。 13.所有参与海葬服务工作人员须遵守集合地、途经地、抛撒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验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 14.服务地点:大连市、营口市骨灰抛洒区域。 15.服务时间:2023年6月份-9月份。 16.提供海葬祭祀网站,并负责运营维护。 17.积极开展海葬宣传工作,宣传资金不低于本合同总标的额的12.5%。相关宣传方案和经费使用方案需经甲方审查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服务时间:2023年6-9月

服务标准:★每份骨灰(含3位家属)的海葬服务及各种附属服务,采购人及家属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其中: 1.租车服务:保障参加海葬人员从抚顺市集合地点(市民政局)出发至海葬活动登船地点往返交通,提供具有合法手续的49(含)座以上、车况优良的空调客车。 2.租船服务:提供每份骨灰3位家属的登船服务,并运送至相关部门批准的人体骨灰倾倒区域,运载工具须具有全年《船舶适航证书》,单次单船载客99(含)客位以上,且海葬船舶有足够室外空间,满足单次单船骨灰同时撒海的操作空间,供应商需提供船舶图片。3.食宿服务:为3位送行家属提供住宿环境为四星级酒店或等同于四星级酒店的场所,设备齐全,卫生、整洁。住宿标准为2-3人标准间客房;伙食标准为正餐2顿、早餐1顿(正餐为10人一桌套餐、每餐12菜一汤主食不限量,早餐为每人最低30元标准、正餐为每人最低80元标准)。 4.派遣工作人员驻我市海葬组织现场为海葬家属办理各类手续、提供咨询等服务。 5.保险服务:为每位参加海葬人员(包括各类工作人员)购买海葬活动全程保额为10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 6.海葬殡葬服务:提供3位家属海葬活动所需的各种殡葬礼仪服务及祭祀用品,包括每份骨灰提供一个降解容器,活动过程中使用的毛巾、手套、环保手提袋、绒布袋、鲜花、花瓣、饮用水等。 7.布置海葬船只用鲜花和花束。 8.提供集体海葬礼仪服务。不允许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9.海葬安全服务:提供海葬活动全程的安全保护措施,其中包含必备的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及乘车、乘船安全防护用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能转包。 11.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骨灰海葬全流程服务,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争议事项、民事纠纷承担责任。 13.所有参与海葬服务工作人员须遵守集合地、途经地、抛撒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验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 14.服务地点:大连市、营口市骨灰抛洒区域。 15.服务时间:2023年6月份-9月份。 16.提供海葬祭祀网站,并负责运营维护。 17.积极开展海葬宣传工作,宣传资金不低于本合同总标的额的12.5%。相关宣传方案和经费使用方案需经甲方审查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姣、李航、李平、魏溥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逝者骨灰海葬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地址: 新抚区武功街11号(市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中心6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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