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涉水企业及医疗机构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莆田市
项目概况
《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涉水企业及医疗机构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纵横环宇字第20230602
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涉水企业及医疗机构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 | 《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涉水企业及医疗机构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1项 | 9.2万元 |
合同签订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约《采购合同》。 | |||||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箱方式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供应商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可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2、响应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响应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响应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响应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②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响应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响应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9、响应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11、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
二、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
1、报名时间: 2023 年6 月27日~ 2023 年7月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 年 7月10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 获取 采购文件 方式:
1、邮箱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材料(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注: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四、 地点安排:
1、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3、响应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
五、 投标保证金:
1、 合同包一 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壹仟元整 (¥ 1000 元) ;各响应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银行公对公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 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否则不予确认 ) 。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六、 **** 指定帐户:
1、 标书工本费 、 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 904021003001000002723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区商务大楼12层1218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丽江路168弄2梯位4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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