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提升工程其他服务采购公告
金陵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提升
工程其他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金陵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提升工程已由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陵分公司以《关于发布 2023 年第一批公司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清单的通知》(金陵石化工单〔 2023 〕 6 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金陵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提升工程其他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提升工程其他服务
2.2 建设地点:金陵石化公司
2.3 建设规模: 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进行智能巡检系统的推广与应用,增加与改进部分功能与模块,贴合完善现场巡检管理与实际需求。系统建设覆盖公司所有生产装置 、 罐区 、 系统管廊,融合生产巡检和双防排查,增设二部球罐区人员车辆定位等。
2.4 建设投资: 98 万元(含税)。
2.5 平台建设期: 90 天系统上线试运行(自合同生效后开始)。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 标段采购范围:
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进行智能巡检系统的推广与应用,结合系统(一期)应用和各个运行部与职能部门对系统改进、新增功能与提升要求,智能巡检系统(二期)将增加与改进部分功能与模块,贴合完善现场巡检管理与实际需求,更好的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覆盖系统管廊电子智能巡检;融合生产巡检 APP 和双防排查 APP ,增设炼油二部球罐区人员车辆定位。
增加与改进需求
( 1 )实现“精细化巡检”;
( 2 )查询条件优化,改进快速查询,增加数字链接穿透查询等功能;
( 3 )任务管理,报警管理;增加任务完成率的统计等功能
( 4 )改进用户管理,巡检任务编辑,优化巡检资料存储,完善断点续传等功能;
( 5 )增加驾驶舱,日志管理,离线矢量图;
( 6 )做好接口;将巡检发现的异常数据推送至相关信息系统。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2020 年以来有石化行业信息化服务项目业绩( 2020 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 万元。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3.3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聘用于响应人单位, 2020 年以来有石化行业信息化服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提供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 万元。( 2020 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4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获取文件:
( 1 )获取时间: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工作日,每天 0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 2 )获取地点:网上获取。
5. 响应保证金
5.1 采购人 不要求 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 2023 年 7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6.2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6 日 9:30 。
6.3 递交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 7 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 响应人可选择响应文件邮寄的方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文件邮寄送达的时间为准。
7 . 其它
7.1 本次采购对响应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响应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响应人保密。
8 . 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址: /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苏开清、刘显卓;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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