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文旅宣传推广项目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新媒体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第 1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Z-CG-XS23083 -1
二 、 项目名称: 新媒体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第 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区2#楼A座3楼301室
成交金额: 壹拾捌万柒仟元整 (小写: 1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新媒体文旅宣传推广项目 第 1包 服务范围:以春季 “茶文化”为主题,策划相关活动,邀请长三角地区媒体参与等,相关媒体平台展示推流等; 服务要求:在采购人的统筹指导下,供应商负责春季 “茶文化”体验活动的整体策划(含活动主题策划)、文案、媒体宣传、媒体邀请(长三角地区媒体)、设计、活动组织及执行等。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 12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如发生不可抗因素,采购方可调整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金寨旅游,强化宣传效果 , 助力金寨文旅出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放、刘小秧、王梦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 定额 5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 响应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 需解锁 。若 响应 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 15幢401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