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巴楚县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疆
-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巴楚县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65313023062500176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巴楚县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3023062500176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巴楚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
2.项目规模: 实施小区人脸识别、智慧停车、智慧物业、智慧安防等数据采集、传输等智能化平台硬件及软件建设,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302306250017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巴楚县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范围: 实施小区人脸识别、智慧停车、智慧物业、智慧安防等数据采集、传输等智能化平台硬件及软件建设,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本次工程的设计(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防一级资质(疆外企业需提供备案证明);设计单位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关证书。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7、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单位;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7日到 2023年07月07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系统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2.投标保证金必须要缴纳至喀什地区中心;
3.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楚县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监督机构: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李旭阳 | 联 系 人:张波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2023年06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