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投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长乐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FZ-CG-2023-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更正事 项2: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大写)¥ 300,000.00万元 (小写);”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大写)¥ 300,000.00元 (小写);”。
更正事 项3: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商务条件”全部条款的。”更正为:“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项目交付”、“四、收费标准”、“五、项目保底机制”“六、项目验收”、“七、运营考核要求”、“八、项目退出”、“九、合作期满移交”全部条款的。”
更正事项4: 招标文件P82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变更为
“招标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招标内容及要求偏离表,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逐条详细列在偏离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也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城投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城投财富广场2号楼6层
联系方式:余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十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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