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年长丰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拍摄制作单位的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长丰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
2.项目单位:长丰县财政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详见附表)。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招标价:项目招标价1.2万元(壹万贰仟元整),以上付费包含委托2023年长丰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完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人员工资、差旅费、住宿费及通讯费、邮费、复印费等),除此之外,项目单位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拥有一定宣传片拍摄经验的专业文化传媒公司,制作2-3分钟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逐步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一定数量且符合宣传片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根据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以及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的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受托工作。
2.独立完成委托事项,不得将已接受的委托事项转包,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将已接受的委托事项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对在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配备与委托事项人员力量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相适应、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确需调换工作人员的,应经采购人同意。
4.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5.按时间要求完成合同任务内容。
6.有效投标人数量:满足3家及以上。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
2.内部管理制度。
3.制作方案。
4.拟派人员资质及数量。
5.业绩成果证明。
6.报价函。
凡有意参与竞聘的制作单位,请按照附表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7月5日17:30前将材料报送至长丰县财政局金融科,逾期将不再接收。
六: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09:30;地点:财政局南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姚红;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长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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