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便仓镇创建四好农村路先导段路田、路宅分离、安全标识等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 人民政 府负责实施的2023年便仓镇创建“四好农村路”先导段路田、路宅分离、安全标识等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2023年便仓镇创建“四好农村路”先导段路田、路宅分离、安全标识等项目。
1.2 工程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境内。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为2023年便仓镇创建“四好农村路”先导段路田、路宅分离、安全标识等项目,工程预算价为 9.6 万 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 11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5月-2018年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本条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4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
四、现场踏勘
4.1 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须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2 踏勘地点:安装现场。
五、疑问递交、答疑及补充通知
5.1 疑问送达时间:2023年7月10日12:00 时前
5.2 答疑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18:00 时前
5.3 补充通知的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5.4 领取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3楼1310室】。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获取时间: 2023 年 7 月 7 日 18 : 00 时 (北京时间);
6.2 获取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嘉元广场东区幢北 13F1310 室。
6.3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委托人 身份证 等材料(或上述材料 PDF 格式电子版)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 【联系人:余工, (微信同号),联系邮箱: 】。
6.4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 , 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7.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15 时。
7.2 开标地点: 亭湖区便仓镇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 合理低价法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便仓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 人民政 府
联系人 :谢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嘉元广场东区幢北 13 楼 1315 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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