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中心公安县207国道高建村高强村段面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荆州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安县207国道高建村高强村段面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GA-202306QG-01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207国道高建村高强村段面路灯建设工程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3】44号、公发改审批【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斗湖堤镇,北起新老207国道交汇处,南接长江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道路全长约47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沿207国道两侧安装路灯,杆高9米120WLED自弯臂路灯383盏,杆高14米(300×3)LED高杆灯8盏;二是铺设高压电缆300米,低压电缆10500米;三是安装80KV箱式变压器3台;四是破除并恢复人行道面积11550平方米及绿化苗木等;五是配套建设安装镀锌钢管、接线井基础、接地与防雷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路灯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合同估算价:604.66万元 | |||||||||||||||||||||||||||||||||||||||||
2.3其他: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根据公司成立实际情况提供,没有的提供书面承诺);(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完成过一项路灯工程类似业绩,单项合同总金额400万元以上。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合同主要页的原件扫描件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或其他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7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如有)等。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及政府采购专栏.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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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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