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交通运输局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阿坝州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SCZCY(202306-A)003 (招标文件编号:SCZCY(202306-A)003)
二、项目名称: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72号
中标(成交)金额:29.0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1、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的编制及备案工作。 | 协同采购人组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协助采购人组建验收工作组,开展水土保持现状调查,检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协助采购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公开和报备工作。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 依据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并通过验收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最终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洪江(组长)、徐虹、王汝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固定价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7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1单元三楼30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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