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22023052002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设计[2023]06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202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62009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66200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80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1080000平方米,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更新范围总占地面积约735700平方米,新建及改造利用总建筑面积约510000平方米,老旧小区及周边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00平方米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街域公园、产业载体、产业社区、配套公建、老旧小区及周边改造提升、幼儿园等,总投资额66200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46号(津塘路和昆仑路交口东南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机床总厂和电建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最高层数23层,最高高度约99.8米,地下3层,最大单体面积约4.2万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混凝土结构。中标单位需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配合设计调整及二次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6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5日16时00分 。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机构联系后现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赛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孙宏源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庞工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王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