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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

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3-06-30
招标公告

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I-REC、TIGRs)框架招标项目(四次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XM2023062302 )

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I-REC、TIGRs)框架招标项目(四次招标) ( 招标编号: XM2023062302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 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 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I-REC、TIGRs)框架招标项目(四次招标)

(二) 招标人: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 物资 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 项目预估金额: 160.10万元

(九) 项目分级:三级

(十)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3年12月31日 。

(十一) 供货期要求:签署合作协议。根据采购方客户供应需求,双方签订《国际绿证确认单》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绿证账户间划转(不含注销)。

(十二) 结算方式 :待提供国际绿证且经采购方确认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费用 。结算金额 =实际采购量×中标单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I-REC、TIGRs)框架招标项目( 四次招标 )。

(一) 标包划分

序号

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是否设置单价最高限价

招标文件收取 费用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国际绿证

102.50

01

国际绿证

I-REC

102.50

/

0

2

57.60

02

国际绿证 TIGRs

57.60

/

(二) 标的物清单

标包 1:

序号

商品名称

所涉发电时间

计价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

(元/MWh)

备注

1

I-REC(水电)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MWh

机组投产年限 15 年内,机组容量< 30MW

2

I-REC(水电)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MWh

机组投产年限无要求,机组容量< 30MW

3

I-REC(水电)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MWh

机组投产年限 15 年内,机组容量≥ 30MW

4

I-REC(水电)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MWh

无特殊要求

5

I-REC(风光)

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MWh

无特殊要求

6

I-REC(风光)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MWh

无特殊要求

说明:最高单价限价为不含税价。

以上绿证均由无补贴项目签发。

标包 2:

序号

商品名称

所涉发电时间

计价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

(元/MWh)

备注

1

TIGRs(风光)

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MWh

无补贴项目

2

TIGRs(风光)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MWh

无补贴项目

说明:最高单价限价为不含税价

(二)项目概况: 202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绿证(I-REC、TIGRs)框架招标项目(四次招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60.10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商务技术50%:价格50%,综合分=商务技术分*商务技术分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权重,各由1家单位中标。

国际绿证 I-REC:是指荷兰非政府机构I-REC STANDARD 依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通过其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的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此次交易仅限交易账户间划转,不含注销费用。

国际绿证 TIGRs:是指美国非政府机构APX 依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通过其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的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此次交易仅限交易账户间划转,不含注销费用。

(三)本项目由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及项目实施工作。本项目合同由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由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履行合同。

(四)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五)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六)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七)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八)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

(九)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十)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十一)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1)国际绿证(I-REC、TIGRs):

①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②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4)根 据《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和《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 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07 月 05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

重要提醒:

1. 招标文件的 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 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 年 06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5.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 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2. 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 方式: 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
** 4.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中国 等 网站上发布。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 2)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 3)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

( 4)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 标 人: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金牛路 20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招标 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4008-100-100

2.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3.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 、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30 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 异议 书(模板)

异议 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 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 公司 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 对象


提出异议 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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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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