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车辆段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丰台区
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车辆段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3-0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车辆段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 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 ( **** )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 - 招标(试) - 购买文件须上传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支付凭证 ,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和电子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 2023 年 7 月 5 日 起至 7 月 10 日 止,每日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两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 购买须知:
4.2.1 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电子平台( )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完备)。 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 - 点击投标管理 - 购买记录查看 - 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 360 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
4.2.3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 - 投标人登陆账号 - 投标管理 -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 100 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2.5 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 “ 投标管理 - 电票 ” 中。
4.3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00-10:00 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 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
5.3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 )(首页找到信息公开 - 点招标公告 - 左侧找到平台 - 点击中央 - 翻到第 1 页 - 中国铁物招标平台 - 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中国( )和( )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岳家楼 1 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 A 座 11 层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
邮 箱:
2023 年 7 月 4 日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 CRMZD2023-079 )
序号 | 包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维修地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维修期 |
1 | A01 | 北京车辆段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 项 | 1 | 北京车辆段 | 1. 测评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2. 测评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测评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测评机构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测评机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测评机构在 “ 信用中国 ” ( )中无失信或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测评机构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中应至少具备 3 名及以上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格证书的测评工程师。 8. 测评机构须入围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测评机构名单( 网址可查询)且持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等级测评推荐证书。 9. 测评机构不得联合投标,不得对技术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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