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职工文化中心项目亮化设备采购
江苏
-南京市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NJHW-21025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宁职工文化中心项目 招标人为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混合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亮化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江宁审批投字[2020]61号;工程项目名称:江宁职工文化中心项目;招标项目(设备)名称:亮化设备采购;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现区委党校大院内;招标数量:一批;资金来源:混合;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 460万元;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书后按通知书批次要求10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投标人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亮化设备采购供货业绩(不含单项路灯、桥梁、隧道亮化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职称:工程师及以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12月 至2023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为 A 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其他要求:①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其他条件:针对上述①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12W LED轮廓灯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7-25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南京市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577号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张澍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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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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