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200-00812
二 、 项目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要求。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的建设项目; 其他需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或专项资金。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含)~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按照实际发生量每半年以电汇方式结算一次,全年支付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5、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服务内容 1、核实查证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中标人负责核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向工程承包方提出有关结算资料要求,督促工程承包方按照要求完善工程结算书或补充资料及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 2、以合法、合理、实事求是为结算原则,重点审核结算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实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核实费用调整的依据和计算的准确性;解决工程结算中的疑难分歧; 3、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并且提供详细的结算审核底稿。同时,在采购人有关人员参加或事先征得采购人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与承包方进行核对和谈判。核对时,有关各方人员必须在场,当日的核对工作结束后,以文字形式记录核对结果,相关人员签字后分别留存; 4、采购人对初步审核报告中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结算费用和依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向中标人提出审核意见;中标人在核对过程中及时参考采购人的审核意见。若在核对过程中,有关几方意见不能达成共识,中标人视问题严重性及时地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意见与承包方再次进行核对和谈判; 5、核对以及谈判完成后,签订审核定案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含结算书),填写明确的报审意见或建议;如正式结算审核报告与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结果有出入,中标人应附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及相关审核依据; 6、经采购人对最终结算结果进行确认后,中标人组织有关各方对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盖章确认; 7、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有关结算资料。 8、向采购人出具的结算报告除常规内容外还应包括报告索引目录、分部分项清单对比表、关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评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玲、陈杰、王金芝、程晓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财政局本级
地址: 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十、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