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东片旧屋区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362001
新店东片旧屋区改造项目(郭前、磐石)(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一)
招标编号 : E3501110102100362001
各投标人:
新店东片旧屋区改造项目(郭前、磐石)(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要求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后扫描上传,请问: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只需提交加盖实体公章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榕勘测软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中的空格内容是否直接打/?,无需填写相应内容?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文件中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加盖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章或签字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榕勘测软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中的空格内容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完整有关内容。
2、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投标人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选取拟派出人员后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只需提交系统生成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电子印章,榕勘测软件中的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相应内容是否无需填写,直接打/?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榕勘测软件中的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相应内容需填写完整 ,并与投标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生成的拟派出人员信息保持一致,人员配备情况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生成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为准。
3、请招标人明示,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中标后提供?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中 12.2.1预付款的支付 修改为: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预付款金额经财政局批准到位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当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时,预付款一次性全部扣回 。 ”
2、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中第6项约定内容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3、因福州市服务中心暂时无法开展开(评)标活动,本项目调整在罗源县服务中心开展开(评)标活动,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西大路8-8三层,联系电话:0591—26808079。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心名称和地址的,以此条为准。温馨提示:仅开评标场地变更,电子交易平台仍然使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主会场为罗源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西大路8-8三层),副会场为闽清县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作为 新店东片旧屋区改造项目(郭前、磐石)(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为准 。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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