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基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用房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办公用房基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3-JHYYCX-GC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湘平/张芷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湘平/张芷华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A座1202采联集团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办公用房基础建设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先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基础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2023-JHYYCX-GC1001
1.3工程特征:详见工程清单。
1.4建设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1.5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244,639.13(元)
1.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工程清单显示的所有工作内容
1.8其他: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4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投标申请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4.2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1线上报名: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下述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代理机构邮箱:。
4.3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3.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中心”。
4.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中心”)
4.3.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中心”);
4.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中心”)。
4.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3.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5.2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户名:北京分公司
账号:9550 8802 1238 0600 134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26日 09时 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 月26日 09时 30分
6.3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A座1202。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5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 日09时3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A座1202采联集团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李湘平/张芷华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463913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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