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政园林所防眩目护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永安市市政园林所防眩目护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22]008-1号
项目名称:永安市市政园林所防眩目护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保证金(元) |
1 | 1-1 | 栏杆 | 550(套) | 423500 | 否 | 490800 | 9816 |
1-2 | 栏杆 | 100(套) | 67300 | 否 |
注:
1、投标人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须遵守各级政府单位及采购人所指定的疫情防控措施。
3、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适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或按业主指定时间)货物必须全部送达、安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开标现场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开标现场。2、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说明: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至 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市政园林所
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联系方式:施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