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5202307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监理[2023]07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22]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学 ,建设资金为 5728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728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8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8000平方米,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8000㎡,项目总用地面积 22172 ㎡,总建筑面积 58000 ㎡。其中地上4层,建筑面积37300 ㎡,地下2层建筑面积20700 ㎡(地下1层建筑面积10245㎡,地下2层建筑面积104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科研综合楼并同 步实施配套工程,总投资额57280万元,总投资额5728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三通一平项目(电力、热力土建部分)监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地块内的一座换热站和一座变电站及其相关的室外管线进行迁建,并新建一座10KV箱式变电站和两座换热站站房。其中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占地面积(含围栏)102.7 ㎡,平面尺寸为14.8m×5.5m,高度为3.5m,主变容量为2×1250kVA,电压等级为10KV;新建换热站站房两座(不含热力专项工程),建筑总面积466.02㎡,两座换热站站房建筑面积约分别为171.96㎡和294.06㎡,最高层数1层,最高高度6.6m,最大单跨9.0m,无地下,结构类型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弱电工程、电力专项工程、室外配套给排水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监理服务范围: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总投资额25.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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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且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电力工程专业;(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4月、5月、6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社保证明;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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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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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3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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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14层(另需携带投标确认单,本项目投标报名起始及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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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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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大学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金东寒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 300072 联系人: 李珊珊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曹屹立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14层
邮政编码: 300220 联系人: 温敏硕、张颖、高美玲、郭静、刘键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大学 受理负责人: 李珊珊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科 受理负责人: 张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nkqzjw\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