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望洪镇农声村一号渠砌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农声村一号渠砌护工程已由永宁县人民政府文件以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农声村一号渠砌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望镇(批)发〔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复垦地返还资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农声村;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砌护一号渠农声村段渠道1.39km,配套各类渠道建筑物40座,配套闸门26套。渠道砌护工程:砌护D180渠道1355m,浆砌石渠槽30m;配套0.5*2m农口16座,配套0.5*5m农口1座,配套0.5*10m农口2座,配套0.6*2m斗口1座,配套0.8*2m斗口4座,翻建0.8*6m管渠1座;配套2.0*6m渠板桥11座,配套2.0*8m渠板桥1座,配套2.0*1m闸桥板1座;配套1.5*1.2m节制闸2座,树根挖除清运50根。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20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及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
联 系 人:杨冰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南薰东路金茂巷15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电 话: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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